【转发】最高支持50亿元!广州“大手笔”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南方日报
2024/1/8 14:56:16

1月4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聚焦创新、集聚、生态化、国际化等四大关键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明确构筑以“广州生物岛”为核心,以南沙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和航空枢纽为南、北两极的“一核两极”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打造以“国际生物岛”为园区品牌的“一岛多园”政策先行先试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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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生物岛。图/广州日报




最高扶持额度50亿元

从支持一般创新到支持重大创新




《措施》除总则外,分为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四个章节,以创新、集聚、生态化和国际化为四个关键词,针对这四大方面进行全链条、全方位、深层次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在对支持创新方面可谓力度相当大,提出多条创造性、突破性政策措施,从支持一般创新到支持重大创新,如支持范围明确针对1类新药、2类高端新药,以及三类医疗器械和二类高端医疗器械。


何为重大创新?《措施》提出要支持全球顶尖项目,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师、战略科学家领衔的具备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前景明确广阔的生物医药顶尖项目,在项目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阶段,按“一事一议”原则,市、区共同给予人才奖励、研发和产业化奖励、投资入股、贴息贷款等全链条支持,最高支持额度50亿元,支持期限最长5年,并对项目用地、规划、审评审批,以及企业产品进出口等开设专门服务通道。


此外,对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可达1亿元。


在备受关注的创新药研发方面,新启动临床I、II、Ⅲ期研究的新药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经费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奖励资金最高可达1亿元。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方面,对自主研发取得第三类、第二类高端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并转化的,分类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评审,单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除了研发外,针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产业化落地,《措施》也提出对生物制品、1类中药、2类高端中药、1类化学药品、2类高端化学药品以及取得第三类、第二类高端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经评审,按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构筑“一核两极”

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




《措施》明确,广州将构筑“一核两极”高端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资源导入,引导重大创新项目布局,推动国际化的企业总部和创新中心向广州生物岛集聚,适时研究拓展物理承载空间,率先将广州生物岛打造成为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发展核心高地。以南沙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和航空枢纽为南北两极,分别打造高端医疗健康产业增长极和高端生物医药制造增长极,与广州生物岛错位、协同发展。


打造“一岛多园”政策先行先试集聚区。《措施》提出以“国际生物岛”为园区品牌,在全市各区范围内选取若干兼具医疗资源、人才资源、产业资源、创新资源等要素聚集、特色明显的重点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统一纳入“国际生物岛”园区品牌范畴,形成国际生物岛“一岛多园”格局,全面提升“国际生物岛”园区品牌全球影响力,先行先试科技创新、准入与监管、市场应用、金融创新、价格、对外合作等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打造新的城市地标产业集聚区。


为此,《措施》也提出了一系列支撑措施,如支持在“国际生物岛”园区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建设创新投资活动中心,组建创新投资基金联盟;赋予园区管理公司独立的开发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权限。




鼓励支持政府引导基金

“投早投小投创新”




除了真金白银的奖励,《措施》通过先行先试,取得了不少政策突破。如提出分批次开展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LDT)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对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且有重大临床需求、技术成熟、风险可控的体外诊断试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联合LDT领域重点企业可开展试点实施,形成可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措施》鼓励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在生物医药领域“投早投小投创新”。如提出建立容错机制,对被投的早期项目实施“整体动态盈亏平衡”的长周期考核机制,不以单个投资项目论成败。


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走向国际化,《措施》也着墨颇多,提出对完成自主研发并承诺转化生产的1类创新药,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TGA)等机构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经评审,对Ⅰ、Ⅱ、Ⅲ期临床试验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资助,每个企业或机构每年资助不超过1亿元。